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相比于以往,申请的条件降低了门槛、放宽了范围。只要满足工作年限、收入和纳税标准等一系列标准,就可以申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7日上午, 陕西首批外国人拿到中国永久居留证。据悉,陕西警方为19名外国人发放了永久居留证,以方便他们在国内的工作和生活。

意料之中的反响并不太好,很多人开始质疑我们自己辛辛苦苦实行计划生育,如今还放外国人进来分享我们并不富足的资源,大家心有疑惑和愤满都是能够理解的,但是从经济全球化而言,中国为了更深层次与国际接轨,引进外来人才,做出必要的福利政策是必要的。

首先得明确一点,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几乎全是具有独立经济能力的成年人。严格意义上而言,在年满18岁以前一般都不具备独立的经济能力,属于消耗者;18岁以后从法律上、心理上都能够具备经济创造能力,属于生产者。所以严格来说收纳的这批外国人并不是大家当方面认为的“吃白饭”。尽管是在中国工作,但是相对的也会给我们创造价值。我们的政府也并不傻,不会愚蠢到要供养“洋大人”来表明自己优越性,那是非常愚蠢的行为。

再来就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指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该居留证是有有效期的限制,并且对持有该证的人的人在中国的居住期限有限制。而且该证在特殊时候,是可以收回的。持有该证的人是外国人,并非是中国人,在很多权利义务上是有限制的,如没有选择权和被选举权,如果在其国籍国犯罪了,也不能享受我国的庇护。因此,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证并不是等同于是中国人。
其次,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群属于高学历、社会层次较高的人群,这样的人群往往创造的社会价值较高,如今随着经济全球化,中国需要与国际接轨,实现人才交换。尤其是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为了留住外来人才,必要的福利也必须要更上。

尤其是高新发展地区,比如北上广、沪宁杭等东南沿海地区,要想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在引进外来企业模式、吸引外资投入之时,除了必要的政策扶植,相关福利也要配套完善。就拿改革前后的中国永久居留证来说,改革前的永久居留证并不能购买火车票、飞机票等,在投资的时候也是以为外资的名义,并不能享受到所在国公民同等待遇,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失去一定优势。
就拿海南三亚来举例,海南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不管是地域甚至是中央政策扶持力度而言,都是非常良好的,但是这些年来除了旅游酒店业并没有太多实质性发展,严格而言就连旅游酒店也是不尽人意,归其原因就是硬件达不到,软件有待更新。尽管薪资优沃,医疗、教育、交通等方面都能决定人才的去留,这是不争的事实。

且众观各国,为了引进优秀人才都会做出适当的调整,而且别人都做了几十年、上百年,而我们才刚刚起步没多久,正是危机感十足的关键时刻,笔者认为发放中国永久居留证是非常必要的,而且是合乎时代发展的规律。一味地坐井观点只看到蝇头小利并不能成就大格局。